这样的法律纠纷如何是好?败诉的话责任是否家人也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4:58:46
您好 我可以问个问题么。?
儿子小K今年27岁,身高176公分,无工作,一次坐公交车意外,一位身高183公分初中生用书包划到小K的对象脸上,小K提醒注意书包,由于车内拥挤,不好走动。建议初中生用手抱着,初中生不听劝,再次撞到小K对象的头。然后小K痛斥初中生用手抱着,该初中生血气方刚,记恨在心,小K到站下车,初中生随后尾随下车,随手捡起路边一砖头飞向小K的头部,小K闻声后方有人喊注意,小K反应快,用手顺手挡住半块飞来的砖头,手部受伤,再去看初中生,随手继续捡砖头继续要扔。此时小K为了阻止再次发生意外,预上手抓过去阻止,顺利阻止后,初中生由于身高优势,勒住小K脖子厮打,不小心两人全部摔在马路沿边,此时初中生还躺着不停的踢踹小K。小K全身都是泥,起身 两人对峙,初中生又捡起砖头, 此时小K 也同时刚刚捡起了砖头。此时初中生立刻扔掉了砖头转头跑掉了。小K纳闷,突然后身有一警察制服小K并带去派出所,事后几天后初中生的父母突然报案了,要求赔偿,此时小K也被派出所传去,由于打架,被无辜拘留半个月,并且交了1500块钱。(不知是什么费用。公安局貌似与初中生的父母有朋友认识关系),被拘留了15天后被释放了,后来小K得知初中生受伤住院,根据消息医院地点特地去探望,结果没有找到该学生,同一时间回家路上看到该学生在于其他的小朋友一起走在路上,后来看到小K迅速消失了。那时已经是07年的9月事情了。。此时09年的今天,突然家里传来法院传票,并且是审判长亲自发传票,后方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学生母亲 一个是学生的小姨,3人进我家,告知起诉了小K,通知8月3日去法院应诉。传票没有任何说明。没有30天答辩期,没有举证期,直接要求8月3日去法院应诉。(怀疑当地法院于该原告是有直接买通关系的。)要求赔偿各种 补课费,误工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一共3万多元。我们的家庭经济不是那么富裕,属于低保困难家庭,如何拿出这天文数字的钱。
备注:07年出狱后至09年今天期间没有任何原告起诉消息,是最近起诉的。

我想咨询律师大人:如果败诉的话,小K的赔偿如果无法赔偿,结果是什么样子的?会不会做父母要牵涉赔偿呢?会不会法院强制收走我家房屋财产呢?会不会牵扯到小K的家人来承担这个赔偿责任呢?

他们的一些需求赔偿 收据该是如何才算有效的呢?学生补课收费是否合

小K已经拘留蹲监狱15天加上罚款1500元,这事就算完了.至于其他的也最多在道德上谴责一下.07年到09年还来起诉,你可以向更高的层次(比如县市级)的管辖范围或信号覆盖的地方去打110报警,你就说怀疑有人敲诈你就好了.如果对方跟你们县市级有关系,那你就去地区或省,到时110会问你为何在这里来报警,你就说他跟你们当地的警局有关系,你只能这样逐级申报.应该能解决的.

小K属于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责任由其个人承担,与家属无关,赔偿由小k的财产中支付。

伤害案的附带民事诉讼期限是一年,他们的这个起诉,实在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