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制定的各类制度都要发放到每个部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21:53:06
如题?比如考核制度,假期制度什么的?

人事部制定的各类制度的发放是依据制度的适用人群而定。也就是说这些制度是给哪些人制定并要求其履行的,就发放到哪个岗位。类似于考核制度和假期制度一般都是全员的,人事部可以制作一个制度汇编,请各岗位员工会签。

人事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不但要发放到每个部门,还应该进行公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章制度只有向劳动者公示才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直接决定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胜败,
如果不进行公示,劳动者往往以其不知道规章制度的内容为由主张规章制度未公示,用人单位也往往无法提供已经公示的证据,很多单位本应该胜诉的案件最终败诉问题往往就出在这里,员工的违纪行为本已经达到了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但是员工称不知道有这个制度,单位也无法证明曾向员工公示的证据,最终导致案件败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不是强制要发放到各部门,具体看公司要求,用人单位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制定过程合法并且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即可。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