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一案例分析题分析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2:38:08
张某,某工厂工人,张某与杨某。李某等人认识后,经常一起打牌赌博,95年夏,张某同其他人在其家中赌博别公安机关查获,后以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缓刑2年,97年11月,在缓刑期满前某日,张某在上夜班因车间停电,他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违反在车间不能使用明火规定,用打火机照明,引燃汽油燃烧,造成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在羁押期间,张某提供重要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查获该市一特大赌博集团。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至少有100字的解答,谢谢!

考点1:新刑法97年3月颁布,行为人是95年犯的罪(赌博),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也就是适用97年以前的旧刑法,并应当从轻过减轻处罚。
考点2:过失。张某成立失火罪,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考点3: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张某属于重大立功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楼上的老大们,拉倒吧,还纵火罪呢,知不知道还有一个失火罪是干啥来的?
请再查一下看看重大立功到底是从轻减轻还是减轻免除?是可以还是应当?
撤销缓刑,根据刑法第69条规定,赌博罪与失火罪数罪并罚.由于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撤销缓刑,以放火罪(新罪)和赌博罪(旧罪)并罚

缓刑期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从轻,减轻刑罚,可以为前面所犯数罪在量刑上减轻刑罚。

撤销缓刑,以赌博罪和纵火罪数罪并罚。

羁押期间重大立功,可以减轻(已经造成损失,不能免于处罚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