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的发票,还能认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2:09:12
问题一: 当月的一份发票被作废了,如果拿去认证的话,认证系统里面会提示什么???还是提示正常通过,到月底去抄税的时候才能知晓??
问题二:我这收到一份发票,是当月开具的。认证通过后,销售方作废发票的时候不小心把此份发票给误作废了。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处理?????
事后,又给我们打电话,说没有作废,搞错了。先牵涉到进项税的问题,我们怎样确保这份发票有没有问题???谁能帮我解决一下。谢谢了!!!

你们认证后,要对方抄税后,国税数据库才能看出是否发票已经作废了,所以认证的时候看不出来的,只能等次月比对后才能知道。

如果对方说没作废,那就等一下吧,看税务局会不会通知你们。

  原则上已经认证的发票不允许对方作废。但是实际上有时候在沟通不畅的时候,会出现一方认证一方作废重开的情形。处理办法是,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但是发票不能退给对方,对方作废之后没有作废发票在手边,对于税务的发票专项检查需要出具说明。因此这需要购销双方功能协调。
当然还可以让销售方次月开红字发票的方式处理。这种方式非常规范,但是稍稍有点麻烦而已。不过稳妥起见,我建议采用次月红字发票的方式。

一、当月看不出来,到下月才会显示。
二、税务局通知你的话,那就是销售方发票作废了。

问题一:不用认证,只要抄税就可以了。
问题二:认证过的让对方开负数发票过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