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反击战战士退役兵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4:10:48
我对象是从青岛市在1977年入伍1981退伍,是参战部队因公受伤留有后遗症,现在在单位每月收入一千元,现在我是无保人员无工作单位,孩子正在上大学,家庭生活很困难,请问国家是否有这方面优抚政策?我们的困难具体应该到哪个部门办理,怎麽办??

因该先找民政局(市的话因该是民政部),这部门的其中职责是为退伍复原老兵安排工作,伤残军人和烈士发放补贴和抚恤金。

你所说的情况,建议你写一个申请,将事实写明,在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盖上章,再去武装部找领导批示,而后再去民政部(这部门有的是钱),可能事情不会那么顺利,要有耐心,心平气和与对方说。 虽然可能批不了多少钱,解决不了实际只需,但这也是希望,我想只要按上述所说的正规渠道去申请,定会有结果。

预祝你顺利!

符合条件的,一个月一百块钱补贴。你说参战是不行的,要经过审核才行。别的,政府就管不了了。

国家用到我们了,我们就是最可爱的人,当我们老了成了累赘了,我们就成了他们眼里最可恶的人。
这个补助是没有的,国家没有过相关规定,你去民政找也没用,连低保都不会给你办,这是体制的问题,不是你一个人去找某个部门就能解决的,找找老战友什么的,让别人帮一把吧,别指望国家了。

肯定有政策,别去地方基层部门,去高一点的地方市里不行去省里!

你可以试试去武装部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