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鑫天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什么性质的?可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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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经国家保监会批准的,不是传销
http://henan.circ.gov.cn/web/site43/tab2585/i60048.htm
关于辽宁鑫天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2007-12-14 【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辽保监中[2007]91号
孙超、黄蓓:
你们提交的关于辽宁鑫天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辽宁鑫天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5万元。其中,孙超出资55万元,出资比例为52.38%;黄蓓出资50万元,出资比例为47.62%。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辽宁省行政辖区。
四、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17号。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保险代理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黄蓓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应当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按规定缴
存营业保证金或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并将营业保证金存款协议或保险单复印件报送辽宁保监局备案。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查询。
公司须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到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