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刑事案开庭是怎样的场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4:10:28

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由检察院为控方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自己或聘请律师对自己的行为进行陈述或辩护。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一般单独作案或者2人作案情节较轻的走简易厅,程序比较简单.基本一厅结束就宣判结果了

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