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产知识人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8:39:31
我想请问各位房产知识人一个问题:我于7月12日签订一个购房意向书,并交纳给开发商2万元定金,双方议定7月15日交首付、签合同、办贷款。但是,由于此房属于先前有人购买,但银行没有放贷,开发商收回的房子。现在开发上迟迟不让我去交钱、签约,一直说:前一个买家不交违约金,不配合去建委撤销购房交易,我们正在走司法程序,让我等下去。我想问,在这个事情上开发商是否存在一房多卖,或者欺诈的行为。我应该怎么办?
开发商在意向书上有注明:如果开发商在此间把房子卖给别人,需要返还买家双倍定金。

如果在你购房时开发商没有和前买家取消购房交易就把房子卖你,又出现这种情况。那他们就属于一房两卖。因为前买家购房时一定也有交定金的意向书,在开发商把他的购房意向书收回后才可以再次销售。意向书上也应该有约束双方的交款时间及交房或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任何一方违约都要付违约责任。现在开发商违约,一方面你可以要求退房并让开发商支付双方约定的延期违约金(从约定日期至实际退还你的定金日期按天计算)。另一方面如果你不想退房,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从双方约定日期至实际为你办理手续期间的违约金(具体数目可以双方协商)。否则你就只有拿起法律武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