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立遗嘱选择公证还是律师见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0:43:16
奶奶要立一份遗嘱,只是自己的一户房子,相留给自己的孙子。。。是选择公证遗嘱还事律师见证。。。更实际,更方便,更省钱。。。。并应带什么东西呢!谢谢了。

普通遗嘱,可以不需要公证,当然更不需要律师见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当然,要选择公证还是见证,建议选择公证,可以减少或者避免日后纠纷。因为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从你所说的条件来看,用自书遗嘱的形式就可以了。
按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更高,但效力更高时相对于自书遗嘱同时存在的情况而言。奶奶只立一份遗嘱,将房子留给孙子,更改的可能性不大。只要能证实这份遗嘱是奶奶的真实意思表示,那这份遗嘱在法律上就是真实有效的。因此没有必要多花钱和精力去做遗嘱公证,自书遗嘱完全就可以,不放心还可以请第三人见证。

应该是公证处。因为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