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人员潜逃后 不知道具体地址而手有证据的情况下 他出生地公安局是否有义务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19:43:17
某县一黑心土建承包商因拖欠材料款 多次讨要未果下 居然负债而逃了 因只手捏其开出的欠条 并不知道其具体居住地址 只知道其是某县人口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 还有机会追讨回欠款吗? 请大家帮帮忙 做点小生意不容易 小第都实在没办法了
这种行为 应该能定性为诈骗了吧

报警吧。。。。。
这个材料款。你没他公司的资料么?
名片什么的 宣传单什么的 都可以利用的啊。。。
我晕

首先看其有无可执行的财产,如有的话,可申请法院诉讼保全,然后向法院起诉.但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起诉胜诉也得不到执行,当然也可以起诉.

只有构成诈骗罪,公安局才会受理。
普通经济纠纷,公安局不管。

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胜诉后让公权力帮你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