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 一名抓捕,两名在逃,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8:29:41
3人共同犯罪,手持凶器,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受害者有点属于见义勇为行为),案件事实清楚,现一名被抓捕,两名在逃,都2个月了,派出所说罪犯必须将罪犯全部抓捕归案,才能送司法机关,不知有没有道理,怎么办?如果10年抓不住在逃犯,难道就不审判了吗?
请有经验的具体讲一下下步该怎么办?

已经抓获的,可以根据现有的证据审判。待抓住另外的两名罪犯时,根据新掌握的情况,有必要的话,可以再加刑。

在逃的属于同一犯罪的共犯,这样一般作并案处理。警方为了方便移交审查起诉,一般在抓获所有犯罪嫌疑人再行移交起诉。

但是警方对现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等强制措施有期限的,形式拘留是37天。期满的话,要么移交检察院起诉,要么放人。如果证据确凿的话,必须移交起诉。

受害人对警方做法质疑的话可以向当地检察院反映。

已经抓获的,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的,可以根据现有的证据审查起诉。而不必等该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不需要等全部被抓到,可以先处理已经被抓捕的

在逃的属于同一犯罪的共犯,这样一般作并案处理。警方为了方便移交审查起诉,一般在抓获所有犯罪嫌疑人再行移交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