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批的一般纳税人,购买的防伪数控电脑5300元和打印机2380元,记入固定资产吗?每月用计提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2:33:35

是的 计入固定资产 有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

属于电子设备 折旧期3年

本月增加的固定资产 本月不计提折旧 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

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 本月仍然要计提折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的通知》(国税发〔2000〕191号)的规定,购买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发生的费用可凭所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仍可作固定资产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0-11-21|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编号:国税发[2000]1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

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税控系统),是加强增值税管理,保障国家税收,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偷,骗增值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实现税收信息化管理实施金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2号)精神,特通告如下:
一,凡经税务机关认定,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必须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统一要求,在2002年年底以前逐步纳入税控系统管理.具体步骤是:
(一)2002年1月1日起,企业必须通过税控系统开具销售额在万元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同时全国统一废止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自2002年4月1日起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二)2003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必须通过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同时全国统一废止手写版专用发票.自2003年4月1日起,手写版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
二,纳入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必须通过该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对使用非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破坏,擅自改动,拆卸税控系统进行偷税的,要依法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