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如何界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4:29:52
她是部队军官 我们在一起同居4年了 认识的人都默认了我们的夫妻关系 只是等调回来就办理结婚证 为这 我托人找关系 把调令办下来了 她却瞒着我跟别人结婚 而那个男的也是他们部队的 明知道我们要调回来结婚的 他却破坏我和她的关系 对她穷追不舍 最后两个人结婚了 我要怎么讨回我为她办事所付出的损失 去找他们领导还是经地方法院起诉 起诉要什么理由 我现在找她讨要损失算不算是破坏军婚
留在我家的东西是还给她 还是扔呢 看着伤心 现在我想找都找不到她了 听说是嫁到了山东的省委副秘书长家
留在我家的东西是还给她 还是扔呢 看着伤心 现在我想找都找不到她了 听说是嫁到了山东的省委副秘书长家
1、因为你们没有结婚,起诉比较困难。
2、如果同居期间有财产问题,可以就同居期间的财产主张权利。
没有办法起诉,你这个属于感情问题。你找他讨回损失,讨什么损失呢??明显没办法界定这个“损失”。
你找她追讨什么,是不算破坏军婚的。
给你的建议是,忘了吧。
你和对方没有结婚,不受保护。对方有权结婚,不构成破坏军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