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如何界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4:29:52
她是部队军官 我们在一起同居4年了 认识的人都默认了我们的夫妻关系 只是等调回来就办理结婚证 为这 我托人找关系 把调令办下来了 她却瞒着我跟别人结婚 而那个男的也是他们部队的 明知道我们要调回来结婚的 他却破坏我和她的关系 对她穷追不舍 最后两个人结婚了 我要怎么讨回我为她办事所付出的损失 去找他们领导还是经地方法院起诉 起诉要什么理由 我现在找她讨要损失算不算是破坏军婚
留在我家的东西是还给她 还是扔呢 看着伤心 现在我想找都找不到她了 听说是嫁到了山东的省委副秘书长家

1、因为你们没有结婚,起诉比较困难。
2、如果同居期间有财产问题,可以就同居期间的财产主张权利。

没有办法起诉,你这个属于感情问题。你找他讨回损失,讨什么损失呢??明显没办法界定这个“损失”。
你找她追讨什么,是不算破坏军婚的。
给你的建议是,忘了吧。

你和对方没有结婚,不受保护。对方有权结婚,不构成破坏军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