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运代理 货物短缺 案例~~ 小女子谢谢各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6:47:43
发货人将500包书委托给大连一家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该货运代理接收这批货物后,向发货人签发了清洁的无船承运人提单,并收取了全程运费,然后自行将货物装箱,并以整箱委托船公司从大连运至新加坡。在向船公司支付约定的运费后,船公司向该货运代理签发了清洁埋单,货物抵目的港后,铅封完好,但箱内却短少100包书。

试回答下列问题:
1、该情况是否属于货运代理责任险的承保范围?
2、船公司有无义务对货物的短少负责?

请各位帮忙回答下,太感谢大家啦!~~

1、在货代和货主之间,货代既然签给人家清洁提单而且交给你做集拼,货出问题,肯定是有责任的。至于什么责任险就不敢臆断了,应该是吧。
2、船公司收到的是货代装好的整箱FCL,箱子里是啥船公司只认said to contain(据称内装),shipper's load count&seal(托运人装载、计数和加铅封),对船公司来说shipper是跟他有运输合同关系的货代,船公司只要做到整箱货箱子表面完好,铅封完整就可以了,所以短货人家是不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