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缴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6:16:39
我公司因资质原因以母公司名义与建设单位签合同 ,但工程全部由我公司施工。为建设单位开具发票时,建设单位要求是要签订合同的母公司的发票。我单位缴税后发票收款单位是我公司,不符合建设单位要求。如果我单位以母公司名义缴税,开出的发票可以是母公司,符合建设单位要求,但是我单位需以母公司的缴款书入账。两个办法都有不妥之处。请高手指教哪种方法更好些,或者时候有更好的方法。谢谢
1、合同明文规定 不许转包 ,更何况工程事实上完全由我单位施工,所有账项都在我公司体现
2、我们是子公司,独立法人。建设单位要求发票收款单位一定是签订合同单位。

嘿嘿,很简单啊,按母公司是总承包人,你们分公司是分包人,税款由母公司代扣代缴,使用代扣代缴税票,问题不就解决了么?母公司还能得到一笔代扣税款的手续费,多好

可以跟母公司用“内部往来”科目呀 开母公司的发票呗

可以同开分公司的发票,给建设单位一份总公司授权的委托书(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