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客运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应为什么案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3:46:42
张某年满55周岁,客运站不允许其驾驶大巴车,并没收了准驾证,欲打官司,应为什么案由

不知你说的“准驾证”是什么?那个部门核发的?如果是公安部门核发的驾驶证或者交通运政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又叫上岗证),那么,单位无权没收,因为国家行政机关核发的公文、证件等,只有核准机关才有权收回。单位没收国家机关合法证件,属非法的,应当承担1、返还原证件,2、承担由此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的民事责任。但是,如果该证件是由单位核发的“准予驾驶本单位客车”的证明,如果你违反了单位的相关规定,则单位可以收回。再说,年龄55岁,驾驶大巴车,有些力不从心,单位有权安排自有车辆驾驶员,因此,不安排张某上岗,并不违法,所以,你可以就单位没收其准驾证问题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诉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