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0:30:40
外地人办理成都户口,需要哪些资料,有住房128个平方,现款有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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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一:《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规定: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工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政策二:2008年06年15日签发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成都十条)》规定的:凡在我市购买7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
  从今年6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成都实行的是70平方米购房入户政策。具体是指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不论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付款,只要购买房屋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均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但必须具备:首先是购房面积和入户人数一定要严格按成都市公安局的《购房入户须知》办理。其次,在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买房入户-资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⑴购买商品房已付全款并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⑵购买二手房已付全款并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房管局档案室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打印件(原件)。
  ⑶按揭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按揭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管局档案室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打印件)(原件),银行按揭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
  6、市或(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参加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出具《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和与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