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知识02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2:28:26
2003年4月5日,治安联防队员王某在公交车上见一青年形迹可疑,对其询问盘查,该青年拒不提供其真实姓名、住址。王某遂对其采取了讯问(该青年自报姓名为王五),认为其有多次盗窃的嫌疑,应当逮捕,遂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4月12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2日,人民检察院认为王五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认为该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拒不释放王五,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被不起诉人王五也不服,认为自己并未犯罪,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1.对该青年采取拘留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2.侦查机关的讯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该青年未提供真实姓名,侦查机关能否移送审查起诉,为什么?

1.题目中没提到拘留???只有公安机关可以作出拘留的行政处罚。
2.回答第二个题目的时候我就觉得出题人是个猪,这就是一个法盲出的题目。

3.侦查机关可以移送审查起诉,只是羁押期限从查明身份时计算。

4.看完我简直受不了出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