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区两个门,物业为节省开支,只开其中一个,给我们带来极大不便,物权法可以管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6:41:36
请问怎么办才能让他把两个门都开放呢?《物权法》有没有可以判定的?

不要光盯着《物权法》,那不是一把万能钥匙!你可以看一下此门是否是消防车道,查一下规划图。如果是消防通道那还要看物业的封堵方法,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有无提示条款。
另外,此封堵行为是否进行通告公示。等等!再就是找业委会!

可以惊醒协商吗

这不归任何法律管,只归业主和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管,如果合同中约定要开2个门,那物业就要开2个门,如果没有约定,那物业可以只开1个门。

物权法不管开几个门吧?既然不方便就像小区物业反应,毕竟小区是一居民的方便为主嘛,多找一些人一起找物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