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营业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9:09:54
(希望高手能简明指点一下,那些只会复制,粘贴的人就不要在这发表自己的作品了!)
问题:说说二者有什么区别!谢谢!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X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X

为什么有时候就变成:
借:XXX资产(此处为什么就不是营业税金及附加了呢???)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如题:
【例一】20×5年1月1日,甲公司将拥有的一项非专利技术出售,取得收入150 000元,应交的营业税为7 500元。该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余额为128 090元,累计摊销额为4 330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为5 000元。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50 000
累计摊销 4 33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 000
贷:无形资产 128 09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7 500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23 740

【例二】20×5年1月1日,甲公司将某专利权出租给乙公司,每年获取租金收入5 000元,应交的营业税为250元。该专利权的账面余额为12 000元,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摊销年限为5年,假定该专利权的残值为0。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1)收取租金:
借:银行存款 5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 000
(2)摊销无形资产成本并计算应交的营业税:
借:其他业务成本 2 400
贷:累计摊销 2 4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5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50

税金是否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都应遵循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无形资产的处置
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出售无形资产,取得的价款扣除账面价值,税费后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二、无形资产出租
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出租的,取得出租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其摊销额应当记入“其他业务成本 ”科目,而产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不在“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应当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出租无形资产应当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摊销无形资产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计提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以上计提税金是没有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在实际工作中,应当要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包含进去。

在资产处置时,都是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进行核算.
例1的会计分录太综合了,如下面做可能一看就明白了:
a.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益 118760
累计摊销 433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000
贷:无形资产 128090
b.借:银行存款 15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益 150000
c.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益 7500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7500
d.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益 23740
贷: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 23740

是这样.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核算日常活动所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