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人银行贷款一直未还,银行假使要收房,那对此房屋内的户口将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1:57:49
这事情比较复杂,在此解释一下。
此房屋原为我外公外婆的使用权房(老式公房),106和107室。106室有一本户口本是我舅舅和他儿子的,107室是我外公外婆和我的,外公外婆相继去世后,107的户口本上就我一个人了。去年我舅舅突然去世,料理他后事时候忽然发现这房子已经有产权了,产权人是个我们根本不认识的人(暂叫他小倪吧)。由于这人我们不认识,而且也查不到他的相关信息,所以我们只能等他找上门来。
今年年初的时候果然有人上门要房,就是这个小倪和担保公司的人,我们才了解到,原来舅舅未经过我们任何人的同意,骗去我和他儿子的相关证件,伪造我和他儿子的签名去物业把使用权买成产权,权利人是他,然后他又把这房子以4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小倪。小倪承认当时买这房子根本没有付给我舅舅首付款,他就是由担保公司做担保向银行贷款了25万,这25万当时批下来划到我舅舅的帐上,小倪就从中收取了1.2万元的好处费,其他的都是我舅舅和担保公司分掉了,他就是为了这1.2万元的好处费才答应做这笔交易的,原本他们商定好的也是由我舅舅来还这笔贷款,结果我舅舅一直未还,当时小倪可能提供了他的公积金帐号,所以银行就直接从他的公积金帐号中扣款。但现在他的公积金已经全部扣完了,已经差不多半年未还贷款了,所以发急了。
哎~~~这事情真的是麻烦,他们这明显是在骗贷,我和他儿子根本就毫不知情,我们两个的户口还在这里面。我们本来想报警的,但咨询过律师,律师给我们的建议是象这样的案子报警也不一定会受理,而且拖的时间也非常长,因为就相当于要推翻三次交易(1、物业使用权变产权的交易;2、我舅舅和小倪之间的交易;3小倪和银行的贷款交易),不论怎么样,银行贷的25万还是要全额还给银行的,这事我们也是逃不了责任的(因为我舅舅也有责任的)。所以他的建议是让我们先把房子再通过交易买回来,把银行贷款还清了,把房子过户到我和舅舅儿子的名下,要怎么样再我们内部协商解决,不然小倪随时有权利处理这套现在在法律上属于他的房产,把它卖掉或者其他。那我就提出户口的问题,如果是这样,我们不可能把户口迁出的,我们至少有永久居住权吧。律师给我的回答是可以再做一本新的户口本,我们的户口在档案里是有的(这点我不太能明白,也望有明白的人能解释一下)。
现在一下谁能拿出这25万来呢,我也刚买了房

只有抓住事件过错方才能解决问题,从整个过程分析来看,显然物业要承担相应责任,由物业出具使用权转成产权合同无效,然后要求房管部门(出具房屋所有权证部门)你舅舅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效,只有这样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房管部门会注销小倪的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注销事项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兄弟,很同情你。真的有点麻烦,可是我真的帮不上什么忙啊。建议您还是找律师帮忙解决这事啊,非律师很难搞定这事啊

哎,有点乱,一系列的问题,好像是紧紧相扣的,从银行来说,抵押贷款最后执行的就是作为抵押的房屋和贷款人以及担保人,你现在想要保房子,只要第一步产权问题解决了,银行也就不能执行你的房子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