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14周岁,我和她发生了关系,并且带她出去了三天,都是她自愿的,期间和其父母打了电话,是否属于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3: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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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关系我是否犯罪了
!!!!!!!!!!!! !!!!!!她身份证是95年5月的 这不是已满14周岁了吗???那我还是犯罪的?

不构成犯罪,但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问题的关键是该女孩是否自愿,是否达到14周岁,就你所述,应当不构成犯罪.

如果你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情节轻微,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看了楼上那些大哥的回答 我只能替你默哀 去蹲大狱去吧

哎,一 个好好的女孩被你糟蹋了.

应该属于犯罪了,如果女方家长不告你的话,应该是没有事的,小心敲诈,不要让女方留下证据
这个事情你做的很不对,希望你不要有下次,尽量节制自己

非专业回答
你说的属实的话,不是
你属于和14-16周岁的发生性关系,不触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