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关于个体地税缴纳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6:59:00
本人在2008年4月份开了一个眼镜店,当时办理了国税,在办国税的时候,专管员告诉我,因为本人月营业额未超过5000元,地税可以免了,于是当时我没有去地税所办理地税,今年年初缴纳国税的时候还是一样。

最近听朋友说,免交不等于不办,现在已经是2009年8月份了,请问现在去补办能行吗?会罚款吗?请教各位高手!!!急!!!

PS:如果大学毕业生办理的失业证,能免掉罚款吗?谢谢

眼镜销售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因此,您应当同时向国税、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得程序、资料要求相同。所以说,您应当向国税缴纳增值税,向地税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纳税标准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文件精神 ,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适用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
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比方说。某件商品你的标价是1030,不含税销售=1030÷(1+3%)=1000元。应交增值税=1000×3%=30元
增值税由国税征收

以下税费由地税征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依7%税率计算缴纳;由地税征收。

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依3%费率计算缴纳,由地税征收。

4、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但,对于个体户普遍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一般在1%-3%之间,普遍在2%左右。由地税征收。

至于要交多少税,就要看你的销售额是多少。一般税务局会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给你的。其内容除告知你核定的销售额和缴纳期限外,其他的内容就是我前面所讲的4点的内容。

值得提醒您注意的是: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有起征点的规定,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 元;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绝大多数省份对增值税起征点规定月销售额在5000元以内,不征税。超过5000元全额征税。
如果你的(销售额)每月不超过5000元,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时,你必须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税务机关才有可能按照核定程序核定将你的定额核定为未达起征点。对未达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税务机关将会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未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