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借个人信用卡引来的官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2:27:41
我把额度四万的信用卡,借给了朋友,结果他花完了钱,却还不上债务,他给我留有欠条,请问这种情况,我和他打官司能否胜诉,而且他现在没有工作,有躲避的意思,很难找到人,我可否要求先把他拘押起来?要是他跑了,那我告他都没处去告了,希望可以得到法律高手的指点,非常感谢!!!尽可能帮我说详细一点,我还有分重谢!
请问,我的责任会有多大呢,具体点呢?而且现在这个人有意在躲避,能否先申请把他拘押起来呢?万一他跑掉了,官司都没法打。。。。。。请再帮忙给我说下,万分感谢!!!

首先你要明确,转借自己的信用卡给他人,违反了你与银行的用卡协议,也违反了相关法律。信用卡是你的,损害的是你的信用,债务也是你个人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

其次,你首先要把这些钱还上,否则会损害你的信用,还会产生很大的滞纳金。

最后是你与你朋友之间的债务关系,如果他还不上钱,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会坐牢。

但他坐牢其实也不能让你免责。

反正很麻烦,建议你还是直接找律师吧,四万不是小数目。

根本就没有什么“申请拘押”这么一说。刑事拘留只有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才可以执行。

具体到你的责任,如果他坐牢后还不了钱,那么你必须全部偿还,否则你陪他一起坐牢。

你是经济纠纷,不是刑事犯罪,不可以拘禁。你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你自己采取拘禁手段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