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到期,人事部说没收到辞职书,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2:18:18
我是6有27号辞职,交给厂长,7月27到期,我去和厂长还有人事部的人说了,他们叫我再等到月底才有结果,现在到月底老板又说不批,我已经去过劳动局了,但人事部说没收到辞职书,怎么办?我不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吗?
公司有给我工资,怎么走啊?

首先,辞职信是要交给人事部的而不是厂长,这样就没有把柄了,任何人代收你的辞职信,最好要有第3人在场,你想一下,有没有人可以证明
另外,你可以找你老板直接谈,(如果他是那种喜欢耍赖的人,就事先准备好录音笔)你可以告诉他,你6月底已经将辞职报告上交了,请他回忆一下,得到他的确认后,然后告诉他你不准备做了,7月底肯定会走的,劳动法规定不管是不是批准,在提交辞职信后的一个月后,你就可以离职了,不批准只是老板他单方面的一相情愿
另外,他工资发给你了,就是没办离职对吗?这很简单,让他去发好了,工资你照拿,上班就打病假条,他就算不发你工资,也要多交你的社会保险费,这对你好象没什么坏处吧

离职给厂长要有人证物证就好了
跟人事部没有什么关系
工资不给
可以依法告

  如果人事部说没有收到辞职书,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