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看这个案子如何审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1:16:30
甲多次滋事辱骂乙,甚至登门打人,但是乙顾忌甲有“冠心病”,一直不敢轻易还手,某次甲将乙打的手指骨折,身体多处挫伤而住院,乙方亲属还击,但甲无大碍,不过也赖在医院装重伤。后经人调节,此事告一段落。
此种情况,可以告甲哪些罪名?如果乙还手,在双方打斗过程中,甲“冠心病发”甚至导致死亡,那么乙又要承担哪些罪名?且判处程度有多重?

你好!此种情况,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如果出现逆所说的那种情况,乙仍然在自己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而不应对甲因冠心病而导致的死亡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此复!

甲多次滋事辱骂乙,甚至登门打人
询问律师,看是啥罪名,再去告他,能成功,叫他赔钱,几千吧,或者1.2万也行。

已做多拘留几日 看你的伤情能构成伤害的话甲就可以判型轻伤害 或重伤害 也有可能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