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付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3:06:53
81岁死者户口本为粮农,但属退休职工,回农村后并未分配田地,八十年代为供应粮食关系,国家分配粮食,直至取消该政策。死者大部分时间在城市生活。请问,赔偿方是按农村户口分配还是城市户口。

如果近三年的固定收入来源于城镇,那么倒是可以根据最高院民一庭的审判实践处理。

还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受害人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因其是退休职工,故按城市人口进行赔偿。

新的法规应该是按城市

应该是按城市户口的,但是他年龄超过75周岁,死亡赔偿金智能按5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