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共同署名,我的要求过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0:46:27
今年上半年女朋友单位有个机会团购的期房,总价格50万,首付15万。当时钱不凑手,我家只拿了5万,然后她家出10万把首付付了,一切都是以她的名义办理的。
最近,我父母终于可以拿出15万给我,然后她公积金贷款20万,这样就可以在不用商业贷款的情况下把50万的房子拿下了。
昨天晚上我随意的问了女朋友一句,到时候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我们共同署名吧,本来以为顺理成章的事,以后结婚了不是一家人吗?然后共同的房子,共同的产权,何况我家还掏了20万。
虽然当时是QQ聊天,但是我能感觉到她的态度陡转,大概是觉得惊讶或者是怎么怎么了,然后她戏称我真是一点亏都没吃。。
其实看她这个态度我也觉得挺悲哀,呵呵。。。父母普通工作人员,一直供我大学毕业,还拿出半辈子的积蓄给我在城市买房,如果买的房子连我的名字都不能署,我如何过父母那一
关?
最后诚恳的问广大朋友一句,我的要求合理吗?
还是过分了?

没的撒子的:如果你们结婚了的,财产都是共同的,如果没结婚,到时候证下来了,或者抵押合同,借款合同下来了,你们去公证处做个财产公正就是了,至于你的要求嘛,还是很合理,毕竟将来的事情说不清楚

当然是合理的,属于共同财产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