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写给儿子的欠条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2:10:59
我儿子今年21岁,是大三学生(尚未婚)。一年前(他大二的时候)我与他母亲协议离了婚(当时他支持父母离婚),我负责他未完成的两年大学全部费用。我把原住的大套房子及家俱家电等让给了她俩,自己在外面买了套很小的二手房外居住。
我前妻蛮横、霸道、不讲道理。早在儿子未成年的时候,不管儿子做错什么事,她都是让我去教训他(她当好人)。后来,每次当我俩吵架或吵完架之后,她就跑到儿子那里,跟儿子说我怎么怎么的不好,某年某月某日我打过他,“你看妈妈对你多好,妈妈从没打过你,你长大后要记得对妈妈好;他不是人,他年年都要打你,你千万要记住他的仇,等长大后报仇;等你长大了,带着妈妈一起过,让他一个人孤单去……他缺德,他会偷妈妈的钱,藏私房钱……”
经过她长期、精心、系列的培育,我的儿子现在已经不象是我生的,倒象是她从别的男人那带过来的。他成了她的死党,对她言听计从,两人同心同德,齐心协力。
这次放暑假,在她幕后指挥和操纵下,儿子二番三次找我麻烦,要我承诺将来给钱他结婚,承诺现住的房子将来由他继承,并以“口说无凭”为由,要我写欠条给他,扬言如果我不按他的话去做,谁敢嫁我他就揍谁……
无可奈何之下,我给他写了两张欠条,一张10万元结婚款,2018年前给清,另一张15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款,2023年退休时一次性给清。
请问:儿子的这种做法侵权吗?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导致父亲再婚后无力兑现承诺,或者父亲再婚后其后妻认为儿子此举根本不合理不想兑现承诺,父亲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欠条的内容是“今欠到xx人民币xx万元,此据。欠款人xx,2009年某月某日”

我在江西某县城事业单位工作,工资和福利只是一般,如果兑现承诺,差不我的工资除了个人生活必须部分,结余的全部归他了......(这也是我前妻指使他干扰我正常生活要达到的最终目的)

“一张10万元结婚款,2018年前给清。。。。。”???
不知道你的“欠条”内容具体如何,但就看你说的这个,你写的这份文书仅有“欠条”之名,而无“欠条”之实。

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据,从你写的“欠条”看,没有体现你借了你儿子钱,事实上也没有这事,因此欠条不能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事实上,你写的这欠条,应该是这个意思:“我同意给你多少钱,现在没有,欠着,到2018年再给”,呵,其实,这应该是个约定了给付期限的“赠予合同”,并不是借款合同。就是说,你同意到2018年的时候,赠予你儿子10万元,你想想,是不是这个理?!

那再赠予合同的性质说起。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简单的说,就是赠予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实践性合同,即赠予物交付了,才认为合同才生效,交付之前反悔了,不想赠予,也是可以撤销的(除了那几类特殊的赠予合同)

所以,我认为,你写的这欠条,实际上就是赠予合同,你不想给你儿子钱了,就不给吧,你儿子要是凭这条子起诉你,应该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谁让你写的

我也不太清楚法律之事,不我认为你不该写条约,你儿子也太缺德竟然要你出他以后新家的全部费用,要是给孝顺的儿孑我不反对,但只会要钱却不会孝顺的儿子我觉得不应该,我觉得还是留为养老或做为其它用处比较好

清官难断家务事啊!

你也不要有再婚的想法了,后半辈子就给你儿子当牛做马算了。最后告诉你一个好的信息,你的欠据在法律上是无效地!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不知道这句话对你的前妻和儿子有没有效。不过无论怎么样,先做到自己问心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