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个有关房子的问题,请高手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7:59:27
我家的房子比较旧,是很很早早以前就建成的,可能再过几年就过了土地的使用年限了。我想问的是我的房子如果过了土地的使用年限,那这套房子还算不算我的房子的??那这个的房子还能住吗??还要不要交钱啊??如果要交钱的话,大概要交多少钱啊(假如我现在的这边的房价是5000每平方米)??
请高手帮帮忙!!万分感谢。。

呵呵, 这个我买房特意找土地局咨询过

原则上这样的: 你交钱买的房子,房子永远是你的。
但是你的房子要放在国家的土地上,这是要收费的。

付款买房的时候,房款里有一部分就是使用土地的费用,年限
是70年。

土地使用的年限到了,你 就得再像国家交钱,你的房子才能
继续放在国家的土地上。

具体的费用各地都不大一样,一般不超过一万,几千块钱吧

平改是国家要征用你放房子的这块地, 就得拆你的房子,因为房子是你的,所以国家补给你钱,或者相应的住房面积。

平改的时候你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没到, 算是国家违约,还会给一部分补偿。

道理上平改不是强制性的,所以国家的姿态是劝你搬家,而不是强制,所以才有那么多的“钉子户”

过了土地使用年限,国土部门应该对该地块重新出让。
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应该对安全性进行鉴定后方可继续使用。
以上是从理论上讲的。

各地的规定不一样吧,我只知道北京的规定,是再交一次公共维修基金就行。公共维修基金是购房时合同价的百分之二。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过期后原居住人的房屋问题,其实现在国家也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拆迁计划的话应该还可以继续住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