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算抢劫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6:37:21
请明白事理和有法律知识的人帮助我~!
那天我和我一个朋友(我俩都不满18周岁)因为没有钱上网所以去学校找个学生要钱(但是当时我们说的是借)我朋友就问他借我点钱用用 他说没有 我和我朋友就叫他走了 但是就在这过程中他瞅我一眼 我朋友就上去打了他 我只踹了一脚 后来他就去找他父亲 他父亲又把我俩给打了 后就报案了(之前在学校里我们找别个孩子要了5块钱)到了派出所公安定我们寻衅滋事罪 可是他父亲拿出伤害鉴定(鉴定结果是轻微伤)派出所说我俩是抢劫 现在已经移交检察院了 (现在我和我朋友每个星期的二四都要去检察院报道)
我想问我够抢劫罪吗?够的话会被判几年?什么时候会被抓进去?我现在不是怕我总认为不够抢劫罪的~!
对了今年2月份在检察院提审我们时我们说了实情 检察院就发回派出所了 我以为没事了可是现在。。。。。

如构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伤情的,构成抢劫,因你们是未成年且犯罪情节较轻,未成年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会判处较重刑罚,具体怎么判那要看法院的。不过话说回来,检察退回公安机关,一个原因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另一个原因可能认为不构成犯罪,退回公安机关作其他处理。从你所述情况看,第二个可能性较大。再就是定寻衅滋事罪的可能性不大,寻衅滋事应该是多次干这样的事,所谓多次,一般应达三次以上,两次不能算多次。
  法律规定: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