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开发商说合同丢失了,要求我提供合同,我应该提供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8:55:00
我的房子是2007年买的,今年开始办理房产证,但是开发商以为我的合同丢失了,需要我提供合同原件,那么我手里不是没有购房的凭证了,我应该提供吗?如果我提供的话是不是需要开发商给我写个什么东西?

合同交给开放商。

仔细看你的合同。
合同应该注明本合同一式几份。
在我们这里,合同是分正副本的,其中正本合同1份交给购房者,其余为副本合同,其中一份是要给房管局留档的,如果贷款,银行也会留一本,剩下的副本合同开发商保留或者给购房者。
交给购房者的正本合同是要交回给房管局办理产权证的,就不退还给客户了。

实际上开发商办理产权证都是代办,你要不放心可以自己去和开发商办理。
解决办法:
1.和开发商共同去房管局办理。
2.如果觉得麻烦,将合同正本交给开发商,让开发商写个收条。
3。向开发商索要一本副本合同,这个人家有可能不给你。
4.你是有购房凭证的,那就是购房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