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QQ号:对方女性利用网络诈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9:17:14
关于QQ号:对方女性利用网络诈骗。
进行淫秽色情视频
而恰巧我也和她聊过天,被她片过。
前几天警察局的人过来调查,
我吧事情经过 告诉了他们,
开始挺好,然后看我说了 ,
就说话带威胁口味
并且临走把我的笔记本带走了 。
开了发票说案件结束去拿。

请问 这个事情对方做的怎么样。
而我是否可以撤销供词,并却拿回笔记本。

这个是违法的。。他不能就这样带走你的私人笔记本。。
具体或许你可以询问下律师!

他们也跟她聊天过知道不

根本不需要撤销供词,这样做是违法的,你可以向检察机关投诉,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