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管管电动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2:58:48
这些年来电动车很嚣张,在马路上速度特别的快,有多少人被电动车撞伤,这些资料请大家过目:
1.广西柳州一七旬老人晨练时被骑电动车的年轻人黄某撞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后,被柳州警方刑事拘留,此事件在该市引起广泛关注。
据悉,这是广西发生的首例被既无牌照又无驾驶执照的电动车撞死人事件。记者今天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柳州市相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如何管理电动车。
2.一辆电动车2000多元钱,时速达到30公里时撞伤行人。时速30公里呀!!

大家看完有何感想?这些人被撞伤是多么的伤心呀!而开电动车的人却没有什么事,因为什么
交通发基本都是按汽车来的,那电动车也不能这样吧!谁来管管电动车呀。
要是这样那怎么能让人放心的行走,原来是小心汽车而现在是小心电动车!哎,谁来管管。
不能让电动车这样

一、这是因为,电动车厂家没有严格的要求,生产起点低,一些电动自行车厂商受利益驱使,没有执行电动车国家标准,越做越大,越做越快。使得电动车符合轻便摩托车标准。甚至最高设计时速已经大于轻便摩托车标准,而刹车,安全系统,为了节约成本,获取利润,仍停留在电动车甚至自行车的标准上。

  而那些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表面上看上去价格高,而且跑得慢,并不好卖。

  所以造成现在大量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充斥市场。而轻便摩托车出厂需要更加严格的要求,并且厂家都要有生产摩托车的资质,产品要通过国家相关强制认证,

  所以这些超标电动车也没法上摩托车牌照,也不能上交强险和其他商业保险,不能给社会道路其他参与者以有效保障。

  二、轻便摩托车,法律没有规定,以何种动力驱动。

  电动车的规定就是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20km,整车质量小于40kg,电动机功率不超过240w。

  燃油助力车,设计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km,整车质量小于40kg,排量不得大于30ml。

  根据交法第58条,残疾人车、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三、相关国家技术标准
  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
  电动自行车(electricbicycle)

  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技术要求:
  1、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强制性条款)
  2、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
  3、脚踏行驶能力: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4、续行里程: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km;
  5、最大骑行噪音:最高车速作电动匀速骑行时(电助动的以15km/h~18km/h速度电助动骑行)的噪声应不大于62dB(A);100k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kW·h;
  6、百公里电耗:以电动骑行(电动助力的以电助动骑行),100k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K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