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人无独立生活能力离婚时,应给孩子抚养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0:06:26
孩子今年7岁。

主要看对方的经济情况
如果对方经济情况很好,不给也有可能
如果对方经济情况也一样不好,还是要给的,只是可以适量减少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是法院确定抚养权及抚养费数额的主要法律依据。在该《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我觉得像你这类问题最好咨询一下律师。

按道理来讲,该给孩子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