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网吧没有实名登记派出所来查把人带走,此人是成年人,并且要发款,法律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32:30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
(二)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
(三)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
(四)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
(五)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

此人没有实名登记,也就是网吧经营场所未能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属于没有按规定经营,处罚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