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和财产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3:57:14
如果还未离婚,能否把财产归为一方名下?如果财产都属于其中一方,那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财产?

未离婚前,双方自愿可以把财产归到一方名下。婚前财产有证据证明权利主张的,是不能分割的。这里有相关案例请你参考一下。希望对你有用http://www.ip255.com/Special/divorce/Index.html

第一个问题:不能,任何转移财产的行为都会被认为是非法转移财产的行为。查不出来还好,查出来了离婚的时候会因此受到处罚(分的更少)

第二个问题:如果是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不需要分割。

但是如果是个人财产在婚后又产生的效益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将个人房产出借产生的收益。

还未离婚则属于共同财产~

即使把财产都登记在一方名下~

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的产生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除了法律上明确规定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说具体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