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关于警察执法,希望有关人士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1:57:42
有个同事,他家亲戚是在街头卖烤玉米的,7月30日下午,有个女的开车路过,买了两个玉米,没下车,开着车窗负的钱。当时,他亲戚的儿子也在旁边。过了一会,那个女的又回来了,说是钱包丢了,问他们看见没有。他们都说没看见,那个女的就走了。
第二天,那个女的又过来了,带来派出所两个警察,说我同事亲戚的儿子偷得,然后就把那个孩子(17岁)带走了,到派出所。但是没有什么证据。之后,警察又去他家里搜查,什么也没有找到。在派出所关了五六个小时吧,没打、没骂,其间那个女的又带来几个警察,说是刑警队的,恐吓那个孩子。下午五点多钟给用警车送回去了,派出所结论是,与那个孩子无关。
同事问我,警方有没有什么过错,有没有什么能说不过去的地方,我对于这些也没什么深入了解,谁能给我出个意见吗?

警方应该是没什么过错的,是履行执法工作,要说有说不过去的地方就是那女的怎么恐吓孩子的...警察没有参与就没什么...

警方是在正常的履行职责,本身是没有错的。

虽有些过分,但是还属于正常调查,换个角度,如果你丢了钱包呢? 只要没大事就算了吧

没有证据的时候只能是调查,问个话什么的很正常,搜查要搜查证,再说了又多少钱值得这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