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死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22:58:07
我一朋友是乡村医生,有从医资格证,今天给一哮喘病人输液时(病人是在家输液的,病人妻子在家看护)出现意外死亡,现在死亡病因不详,所用药物均为不需做药敏试验,也是治疗哮喘常用药物,请问我朋友在此次事故中有责任吗?如果有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因为未作尸检,很难判断死因;但是你朋友绝对有从医不规范的地方,如未将患者留置观察室,从常规来说,输液禁止将药品带回家里输,因为患者家属难以处理可能出现的输液反应包括输液速度过快、输液过敏等,经常用的治疗哮喘用的液体包括氨茶碱、喘定等需要控制输液速度,过快除了会诱发心衰之外,还可能导致心律失常等。但也不排除是急性哮喘发作导致的患者死亡。这需要看家属的情绪及是否准备闹事,如果不闹事,通过协商可以解决,如果闹事那就可大可小了。

你朋友在此次事故中有责任,责任是赔钱,不会坐牢之类的!对今后行医只有名声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