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游泳时东西被偷 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2:42:38
我是初二的学生,为了体育中考暑假去游泳馆学习。

昨天也就是8月2日是我第二次去,我报的是第三期(8月1日起),早晨10点到11点30分场次的。

我把书包存在女子更衣室的柜子里,理所当然的没有摄像监控,柜子是没有锁的(因为我看见有一个大约45岁的阿姨看管,便没有提起警惕)。

结束后,我并没有去注意放在书包里的东西,直到我回到家,睡了一觉,下午3点30分左右想去查单词,一摸书包发现 小灵通和学习机都不见了。

小灵通是我以前用的,为了不影响学习被我妈没收了,学游泳时我妈才给我,而学习机是步步高9588型号的,市场价格大约在1500左右,里面的一张1G卡对于我来说特别重要,有很多资料。两者价格大约有2000多。

然后我昨天直接去找了游泳馆,虽然前台上有说“贵重物品请存放在前台”字样,但是我还是不甘心!因为我去学游泳是为了应付,而不是为了把我最重要的查英语单词的机器“送”给别人!

负责人当然不会赔偿,然后我去了这块区域的公安局,民警帮我做了笔录,也说晚上会去看看。

但是我也知道,这个去调查十有八九是没戏的,公安局不会把这件事看成什么犯罪大案,所以我的2000多块可能就是这样打水瓢!

我不甘心。

我不甘心。

我才初二,对这社会没什么认识,但是我想维护自己的利益。

怎么样才能让我从游泳馆那里得到对于我来说有利益的赔偿,哪怕是一点也好,总比两手空空抛出2000多元钱来得强。

请帮助我。学习机对于我来说真的很重要。

请帮助书写一段热血沸腾的建议,谢谢!

如果我在这场心底里的小官司上赢了,我会给好心人追加200分并且赠予永久的祝福。(- -、、)

请结合法律知识/,若有不足线索我会来补充的,当然请call我

你不甘心,你不甘心也可以,去索赔吧
你去游泳馆游泳,把东西存在了存放处,并且游泳馆有专人保管,可以说游泳馆有保存物品的义务,物品丢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并且这不能认定为免费保管,因为你在游泳馆消费,保管是他们的附属义务。
赔偿时是没有问题的。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是赔多少就不一定了。第三百七十五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另外,你要证明到底损失了什么东西,现实中很难举证。

你还小,以后遇到这种事,记得当时就报警,要110到现场,最起码做个笔录,证明被盗事实的发生,并且当时就要赔偿,制造事情的影响,不赔没完,这种事情拖的越久越难要回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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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胡律师:

你这个情况难以要求游泳馆赔,因为前台上已经有提示“贵重物品请存放在前台”,你的赔偿只能找小偷,就是打官司让游泳馆赔,你也不一定赢得了,你这个情况采取法律没有什么证据。

最好是让你家人去游泳馆闹下,通过周围人了解下游泳馆老板有什么比较忌讳的事,然后去踩着对方的痛处大闹。

你的年龄和实际情况,只能依靠正常途径来解决,建议听楼上的找免费律师问问
当然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其他办法,在此仅提供参考,不建议你使用
根据犯罪心理学,犯罪人才犯罪心理的驱动下,会有犯罪“惯性”存在;说简单点,就是他在拿了别人东西后,不管是利益驱动还是心理满足会促使他继续作案。这就给了你机会!
下次多找两个同学,带上显眼点的包(但不一定要装值钱的东西),“请”他再偷一次,几个人最好不要一起进去,然后轮番监视,现场抓脏,再打电话报警!
如果是外贼,这种几率很低,除非你真要较真,坚持到底(增加去的次数)
如果是游泳馆内贼,这种方法或许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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