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规定病假天数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4:13:44
劳动法有明文规定病假天数吗???,公司规定1年20天病假合法吗?????

公司规定不合法。关于员工休病假劳动部有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第2条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这似乎没有硬性规定,但公司这样规定其实没有法律效力的,劳动者拥有保障健康的权利,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