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改姓名有些问题想咨询~~悬赏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0:05:14
我即将满16岁 之前去派出所问过 他们叫我父母双方写同意书
但是一出生他们就离异了 我跟母亲 一直都没见过他 也不可能找的到
但我很想改姓 名也要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这个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什么?有人可以一 一列出来吗?

另外 是去当地派出所还是公安分局?

拜托回答的人不要复制一大堆条款 我都看过

简略的答到每个问题的要点就可以了 谢谢!

未满16周岁的公民,需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父母向派出所提出申请;16周岁以上的公民一般不得变更姓名,确有正当理由,由本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出具单位证明。更改姓名须经区公安分局审批,派出所办理。
具体事宜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民警。

1、父母离异的子女更改姓名,需要父母双方都同意才行。但子女成年后更改姓名,自己申请就行了,不再需要父母的同意和帮助申请。

2、“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这个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什么?有人可以一 一列出来吗”:一般包括,你家的户口本、你的身份证、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在校生还应有学校的证明)等。

3、“是去当地派出所还是公安分局?”:去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当然需要经过公安局审批,但那不用你去,派出所会上报公安局审批。

年满16周岁的成年人只需要以下相关材料:1.本人申请2.户籍证明3.单位或学校证明即可。

找找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