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害人有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1:31:07
我弟弟横过马路上给车撞了,他要不要承担一点责任

责任的判定有很多类!!
你弟弟横过马路上给车撞了,是要负责连带责任的!
大多个比方吧!
如果对方司机是酒后驾车,那么司机全责!
如果对方司机是超速,全责
如果对方司机也违章驾驶。那么司机只要负50%~70%的责任
如果对方司机无违章驾驶。那么你弟弟要负50%~70%的责任!
如果你弟弟横穿的是高速公路的话那么全责是一定的!
警察也是按此判定的!!参考哈!

1、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
(1)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 法释〔2000〕33号):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