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用刀砍了,已经报案 而砍我的人找不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3:07:05
事情是这样的,有个老混蛋欺负我女朋友想吃我女朋友的豆腐(我女友是他的下属),我一直在找他他不出现,后来打电话把他弄急了,于是他找了4个个人拿着刀和木棍把我和朋友打伤(我朋友轻伤),那时候我们在路边吃羊肉串。在我的背部砍了四刀。我已经报案,但是现在那个老混蛋跑了还一直不承认,不过那天晚上我 看到了他的车牌号(拉着砍我的人)还有那晚问我们在哪一直都是用的老混蛋的手机号给我们联系。
现在老混蛋躲起来了,公安局的说让我们不要着急。我怕这个事情拖着拖着就会托的没这会事情了,还怕他找人疏通公安局。我想问下现在是否可以让公安局通缉他?现在他手机一直 开机,我让公安局的人打电话给他,公安局的说没用,只有找到他当面传唤他。请大家帮帮我 公安局是不是在推卸责任,我感觉他们没有用心去找他只是在应付我。还有这个事情构成什么案件,是否构成了刑事案件?我下步该怎么做啊?
还有昨晚这个老混蛋让他的两个下属来给我女友谈,就是问我们想怎么办,我现在就想找到他。这件事情是不是可以认为他已经承认找人砍我们了?但他没有告诉他两个下属什么事情。
请大家帮帮我!谢谢

告他个故意伤害罪没问题,不过就怕那个老混蛋去用钱疏通,我感觉公安局是在推卸责任.不过,告他个故意伤害罪没问题,不过就怕那个老混蛋去用钱疏通,我感觉公安局是在推卸责任。

告他个故意伤害罪没问题,不过就怕那个老混蛋去用钱疏通,我感觉公安局是在推卸责任

广东胡律师;

你背部被砍的四刀经鉴定为“轻伤”的话,对方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应该立案向检察院申请逮捕;

现在你要确定的是你的伤势有没有经司法鉴定,没有鉴定的话你这个情况只有跟公安机关打太极,如果觉得公安局办事不力可以上上级公安机关举报投诉。

  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会开始侦查,一有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就会行动,最后会抓捕嫌疑人,受害方可以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线索,有助于早日破案。

  《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交给公安吧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配合公安 他们也要走个程序
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