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税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2:15:50
有关跨区税务问题请教如下,请予指导,多谢。
我公司原注册于A区,办公地址也在A区。现公司搬到B区,请教跨区税务事务处理方面的问题

一种方法是把工商及税务关系全部从A区转到B区。A区税务做清算,结束所有税务事项。

1.想请教的是:如果想把税务关系留在原来的A区,注册地址不变在A区,经营场所在B区,工商税务会计核算上怎么操作呢?

2.再具体一点请教:如果把B区当成是成立分支机构,
a.因为实质上A区没有公司也不存在业务,那么会计核算到底是算A区还是B区呢?
b.注册属于(1).非法人的分支机构性质还是(2).注册法人性质的分支机构比较好?
c.(1),(2)两种情况下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又是在哪个区缴呢?汇算请缴又是在哪个区做呢?

因为政策不熟悉,概念很混淆,强烈需要您的指导,有提白痴问题的地方多多包涵哈...orz!

好多问题,也没分。
每个地方会有自己的税务管理区,不是你想在哪里就在哪里。你注册地在如就归哪里的税务局、所管理。

如果AB区都在一个市,原注册地址还保留,即使增加一个或数个经营场所,也不用做变更.继续在原来的A区缴纳税费.但是有的事情还是需要和户管员多做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