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债妻子事后知道要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7:56:41
丈夫在外瞒着妻子借钱,事后欠债无法偿还时妻子才知道,妻子要负法律责任偿还吗?
请给个有依据的答案谢谢。
如果被起诉,是不是妻子的工资也会被拿去抵债?只能拿低保生活费?
是不是只有离婚才能解决问题?分割财产时由丈夫全部承担债务?

借款全部直接流入丈夫公司的帐目,是否能证明是丈夫个人借款使用?

1、妻子要偿还,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点说,只要你们还没有离婚,丈夫所借的钱你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就算你们之间有约定财产分开债务自理,债权人不知道这个约定的,你都要偿还。

2、如果被起诉,妻子的工资会被用来抵债,因为妻子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会保留一定的生活费用,还无权领低保呢。

3、离婚也不能解决问题,对于你们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债权人还是有权向你追偿。你们可以协议离婚,但如果丈夫不同意,你还是不能让丈夫承担全部债务。

如果妻子能证明,借给你丈夫钱的人,明确知道这个钱属于你丈夫个人借款使用,和妻子没有关系,属于你丈夫个人的债务.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也不能逃避债务.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
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
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
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要还的,妻子负有偿还的责任。除非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此复

对于你的问题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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