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申请商标,是否一定要跟营业执照上经营项目完全吻合,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2:27:43
我看到有关文件有:(4)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请问,我的营业执照上有“广告设计”项,但是我想把35类中另外两项“会计350015和绘制帐单、帐目报表350016”也注册了,但是这两个项目在我的营业执照上是没有的,请问是否可以写上去,是否可以要求注册?
谢谢!!!

你好:
按照规定是需要将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与个体执照经营范围相一致,对于你的情况可以写上试试,应该问题不大

申请的时候可以写上去,严格来说“会计350015和绘制帐单、帐目报表350016”会被驳回,实际操作可能会宽松一点。

不是绝对被驳回的

那是不可以的,因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证申请的商标,在商标注册商品上是有限制的,你个体工商户上的经营范围中的内容就是你注册商标类别。如果你跨出经营范围申请商标局是不会受理的。

你好!

可以写上,应该没有问题的。

虽然按照规定必须与个体执照经营范围一致,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那么严格。

不一定

有先例的,可以加上去试试的
有问题可以和我沟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