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过户的房产还可以重新立遗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1:02:16
我爷爷过世多年 我奶奶83岁 有四个子女 我大姑 二姑 我爸 老叔 2007年 我老叔在大姑 二姑 我爸 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过户给我老叔的女儿 我奶不识字当时就说摁手印 摁完才说过户 我老叔许诺我奶要给我爸买房子我奶才没追究再加上我奶偏向我老叔 但我老叔根本没有给我爸买房子的意思 还不让我奶在他家住 我奶的工资800元一直他拿着 我奶一直在我家住 生病我爸妈护理做饭 我妈和我很生气 觉得不公平 我奶可不可以重新立遗嘱四个子女平分房产 我奶在谁家住工资归谁家管理 我不是为了钱 而是觉得老叔不顾别人又没尽到责任太过分了 其他人还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 我爸为了家庭和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我现在只问这种情况有没有可能重新立遗嘱 如果可能都有哪些条件
非常感谢大家 可以追加悬赏 希望高手帮帮我

首先遗嘱只能处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按你说的房屋产权现在你老叔儿子那里,所以如果想改你首先要解决房屋产权的问题,这个很麻烦,手印也按了,追诉时效也该过了吧,两年你自己算,很难要回来,但可以把工资卡要回来,而且他们有义务每月给生活费

  已经过户的房产,就不是立遗嘱人的财产了,不可以立遗嘱进行处分。立遗嘱人只能对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立遗嘱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可以重新立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