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法律效应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4:35:45
你好!我和原来的公司解除合同了。。公司赔偿我4500元 拿到了钱!签了几个名。没收条。 说还有年中奖没拿过几天去拿
可是过了几天我去拿年中奖的时候 他和我说叫我写
今收到金钱4500元 XXX 2009.X.XX 日期是去拿年中奖时候的日期
我就写了 他和我说补充下上次的收据。
过了几天后来他就打电话给我说我拿了2次 晕
请问下我那次写的东西有没有法律效应。。明明是他叫我写的 。。
问题补充:忘了说了 那张收条上面有很多字 是打印的。。我没看 因为急着拿钱 而且那公司不小我想因该没有问题
所以问下那东西有效吗?
补充说明 没有按什么手硬什么的 而且数字是阿拉拨数字
问题是我第一次拿了第2次没拿。。。可是第一次 好象也签了几个名字
如果他有证明证明我第一次拿了的话。。。那第二次的那张签名有效吗?
其实问题是他没有义务要给我2次钱 可问题就是第二次收条的日期是当天日期(就是拿年中将的日期)

严格来说,你签的那些东西是有效的,是你自愿签的,不是他强迫你签的,这是前提。可实际上你到底签了些什么,连你自己也搞不清,这就很麻烦。但是,建议你还是继续去拿你的奖金,如果他说你已经领过了,你就叫他把你已经领过的证据出示一下,你也可以看看你到底签了些什么。如果他有你已经签过的东西,算你倒霉,没有,你就叫他发给你,不发你就可以起诉他的。还有问题,可以HI我。

没有关系的 因为你写的是你最开始拿钱的日期 根本就没有拿两次钱这么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