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问题,想请律师朋友解答!需要详细点的,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3:24:37
我有个朋友,他家里儿子死了,生前他父母的房子儿子出了7万,当初想着老人死了把房子给儿子,现在儿子死了,儿媳妇天天带着人来闹着要钱,可老人想留着房子养老了。现在问题是生前儿媳妇对谁都不好,包括他丈夫。所以,现在老人的其他子女都不同意给她钱。。。而且那个儿子死之前的医药费老人跟其他子女也给不少了。我想知道,到底应不应该给钱?

从道德角度讲要给。
出资7万有凭证,从法律角度讲必须给。

根据《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即使儿媳对所有人都不好,他们也是合法夫妻

那7万块是儿子生前给老人的,不是遗产。
反过来,老人可以分儿子的遗产,可以找媳妇要钱。

所以结论是:老人可以不给钱,可以要钱。